2008年8月29日星期五
挑战的精神
在现代社会中,挑战被赋予了丰富的内涵,成为一种理念,这种理念随着现代管理的实践又不断得以深化。这种理念体现为组织(机构)中的个人能够形成挑战的精神。所谓挑战的精神概言之则是:个人在面对另一主体或思想时,无论这一主体或思想有多么正确或强大,个人都能够以平等的姿态加以思考,以理智的思维作出评判,最终对组织的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关于挑战精神的产生,笔者认为是个人被赋权。因为只有个人被赋权,个人才能够在组织中发出自己的声音,进而影响到组织的发展。从更为广阔的视角上看,挑战精神的产生也是从对个人思想的压抑过渡到对个人知识尊重的转变的结果。在传统模式中,个人主体性地位是可以被忽略的,因为集体被认为是充满着无限智慧的实体,不仅是权利的象征,也被认为是真理与光明的化身。这样,个人长久地被压制,失去自我思考的能力。其实,集体不可能成为决策的主体,所谓集体的决策,也完全是一团为了掩盖专权的迷雾。社会终会向前发展,当迷雾丧失其原有的魅力与种种光辉色彩之后,个人的知识及一切必将会普遍地受到尊重。于是所有人得以公开发表自己的言论,所有人得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对话,挑战的精神便得到了生根、发芽、成长的土壤。
当然,挑战精神的形成还有着更为深沉的原因,那就是只有当个人获得自由之后,社会才会发展。回顾人类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现代社会在短短的几百年时间里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已经远远超过人类以往几十万年的总和。原因正如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所说的那样:“一个群体中的每个个人都拥有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兴趣和其它因素设定自己所追求的目标,并且有针对性地选择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方式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就是所谓的自由。没有这种自由,文化进步的速度就会大大的减缓。”可以说,挑战精神被大规模地接受,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进步的条件。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在现代社会,以严格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方式,难以应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种种变更,组织方式必须改变,从而适应这个迅速改变着的社会。同时,个人逐渐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意识到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人不能被奴役,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将由自己选择,而不是他人或者集体。于是独立意识在人群中广为传播,旧有的组织方式,在个人的压力下不得不逐渐改变,走向开放。
进言之,现代意义上的挑战与传统意义上的挑战有着不同甚至相反的内涵,传统意义上的挑战意在战胜对方,而现代意义中的挑战则是为了加强合作,实现组织利益最大化。
组织利益能否得以最大化,要看组织能否激发成员的潜力,能否凝聚成员的力量,而挑战精神对此是有益的。挑战能够激发组织成员的潜力,因为,挑战的观念允许并且鼓励所有成员对所有思想和行动展开辩论与争鸣。不同观点的交锋,必将促使更加激烈的讨论并使更多人加入到讨论之中。这样个人能力得以激发,组织得以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不过要在组织中,即保持挑战的环境,又能加强凝聚力,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对个人思想或行动上的批判,很容易被认为是对人身的批判,从而引起被批评者强烈的反感。在这种意识下,要倡导挑战精神,组织的凝聚力则很难得以加强,甚至出现内讧。
解决这一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大体上需要两方面的保障:一是制度上的保障。制度保障的标准,首先是成员不会因为发出质疑而受到不合理的伤害,其次个人的言行不会被人为的忽略。制度保障的核心是组织中的管理模式由集权过渡到民主。二是成员对挑战观念的认同。组织中的成员转变观念,相互保持容忍与欣赏,明白“挑战”不是针对人身的,而只是针对具体的问题和观点;明白挑战的出发点不是为了指责某人,而是为了组织更好的发展。这样每个人就能公正客观的指出问题所在了,只要他具备这种能力。
可见,挑战的精神产生于当代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它也必然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虽然它还要面对诸多困难与阻碍,不过,它既然已经在大地上生根,那么就一定能够在不可预知的风雨里成长与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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