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9日星期五
所有活动学生都必须参加吗?
如果学生们被通知必须去参加一个活动,并同时被告知不去会被扣掉一分的行为量化考核分,他们会去吗?
不同的选择,体现出各异的态度。首先,让我们看看选择参加活动的学生及他们选择的动机。一、对活动喜欢的,这些学生自然要去而且会很积极。二、对任何时情都绝对服从的学生,他们也会去。三、对活动本身不喜欢,然而担心会被扣掉学分而不得不去参加活动的学生也会去,当然做出这种选择的学生,似乎仅限于有望得到奖学金的。
其次,是不会去参加学生活动的(排除有事请假的)。之所以不去当然是对活动不感兴趣,而且又对处罚满不在乎。这种满不在乎的人分为两类,一类可称作“老油条型”,他们一般对各种事情都满不在乎,对这些人来说即使不幸被扣了量化考核分,也没什么关系,因为量化考核分对他们来说不意味着什么。况且事实证明:不参加哪些据说必须参加的活动而被扣学分的情况毕竟很少。另一类是有关系型,这些学生要么是学生干部,要么和某某管事的学生干部或老师关系良好,他们无论如何都可以不受种种规定的制约,更不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由此可见处罚的鞭子永远只可能抽在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身上,无缘无故地强制学生参加活动也只能引起学生的反感和凸显学生中的不平等。
进一步地让我们看看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并对无故不去的进行惩罚是否合理。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汇编》中的相关规定,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学生,将受到扣量化考核分的处罚。也就是说在现行规定中,学校有权强制学生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对此,我不存异议。不过在纷繁复杂的学生活动中,绝大多数的活动都会强制学生参加,特别是在部分学院,每一次搞活动都会强制学生参加。这就有问题了,因为再怎么说不可能所有的活动都是完全意义上的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这表明部分管理学生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干部人为的扩大了集体活动的外延,即认为只要是需要学生在下面坐着的活动,都可以看作是集体活动。这种随意扩大集体活动的外延强迫学生参加的做法,在事实上无疑是违反了学校的相关规定,无疑有悖于学校“实现学生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的目标。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合理的状况。综合来看有三方面的因素:首先,是制度上的缺失。学校的学生工作手册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什么是政治学习,特别是没有界定集体活动的范围,这样就给管理学生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干部以很大的自由阐释的空间,他们大可以把他们认为应该有学生参加的活动列为集体活动而强迫学生参加。
其次,是管理学生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干部的工作方式问题。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不能贯彻好,学生能不能拥有一个自由、公平的发展空间,管理学生工作的老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管理学生工作的老师的作风又会对学生干部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管理学生工作的老师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克服颐指气使的作风,放下架子关心学生。此外,学生通过某种选拔机制成为学生干部,他们清楚的知道只要和老师把关系搞好,便可以一帆风顺,因此许多学生干部不大会在意学生的意见,不大会真正的服务于学生。具体拿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来说:老师只会关心参加的人数,人多说明组织工作做得好,人少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可能就要受到怀疑了,对此,学生干部是很清楚的,因此不管学生活动是不是集体活动他们都会强制“足够”的学生参加。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意见、强制的合理性等问题都是可以被忽略的。
再次,是学生的问题。一些学生缺乏必要的批判能力,没有意识到不合理的地方。当然更多人的是看到了不合理的现状,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要么以满不在乎的态度面对,要么选择沉默。不过也有些学生对不合理的地方做出过批评,然而却也是说了也白说,甚至惹来许多麻烦。
因此,最终的解决需要学校、老师、学生三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学校应严格界定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的范围,并明确规定此外的一切活动任何集体或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其次,清除学生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将学生工作置于学生的监督之下;最后,学生要努力培养自己的独立意识,提高自己正确分析评价事实的能力,敢于对不合理的现状进行批评。当然,这也需要学校在制度上保证敢于批评的学生,不会因此受到人为的不合理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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